针对您提出的“判十年子弟可以当兵吗”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参考《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来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规定,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满足一系列政治条件,包括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国家、热爱人民军队,以及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等。同时,规定也明确列出了不得征集服现役的公民情形,其中与您问题直接相关的是:
“曾被刑事处罚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判十年”通常意味着该公民因犯罪行为被判处了十年的有期徒刑,这属于刑事处罚的范畴。因此,从规定上来看,被判十年的子弟(即公民)在刑事处罚执行完毕前或执行完毕后的特定时间内(具体还需看是否涉及其他不符合征集条件的情况),是不符合征集服现役的政治条件的。
此外,即使刑事处罚执行完毕,如果子弟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存在不符合征集条件的情况(如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或者子弟本人存在其他不符合征集条件的行为(如散布政治性错误言论、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标志等),也可能影响其当兵的资格。
综上所述,判十年的子弟在刑事处罚执行完毕前是不符合当兵条件的。即使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也需要综合考虑其个人及家庭情况,看是否符合《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中的其他要求。因此,不能简单地说判十年的子弟就一定不能当兵,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刑事处罚执行期间,他们是不符合当兵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