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说不扫居住码罚钱是合法的。这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 规定内容: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解读:此条款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的责任,包括确保承租人的身份信息和居住情况得到有效管理。如果房东没有按照规定为承租人办理居住码(如粤居码),可能被视为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从而面临罚款。
《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 规定内容:出租人或者其他代理人、承租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按照本规定报送租赁房屋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解读:此条款进一步强调了出租人报送租赁房屋信息的义务,包括居住码等居住登记手续。如果房东未遵守此规定,同样可能面临罚款。
二. 实际案例分析
-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多地公安机关已对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或未办理居住码的房东进行了处罚。例如,有房东因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且未落实扫场所码等疫情防控措施,被依法处以行政罚款。
三. 我的观点
- 从法律角度来看,房东说不扫居住码罚钱是合法的,因为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东作为房屋出租人,有责任确保承租人的身份信息和居住情况得到有效管理,包括为承租人办理居住码等居住登记手续。
- 我建议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主动了解并遵守当地的相关规定,确保为承租人办理居住码等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同时,承租人也应积极配合房东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并办理居住码。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