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找我买发票,我给对方把发票开出来又给作废了属于偷税漏税吗-陈子彬律师|法行宝
2025-03-27 经济纠纷

给别人开具发票后又作废的行为,是否构成偷税漏税,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正常作废情况

如果发票的开具和作废是基于真实合法的交易和合理的商业理由,那么它并不构成偷税漏税。例如,发票信息录入错误、销货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况下,作废发票是一种合法的操作,用于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问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相关税收规定,发票有误或需要更改时,通常需要向购买方或开具方申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然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二. 非正常作废情况

如果发票的开具和作废是出于欺诈、逃税或其他非法目的,那么就可能被视为虚开行为,进而构成偷税漏税。

  1. 虚开发票的定义:虚开发票一般是指不如实开具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以及介绍他人虚开等行为。这种行为通常涉及在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及金额上弄虚作假,甚至虚构交易事项。

  2. 法律后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罚。
    • 虚开发票的行为还可能受到税务部门的行政处罚,如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

三. 具体案例分析

  • 例如,如果某商贸公司在无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将已开具给下游单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违规作废和红冲处理,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为目的,那么该行为就构成了偷税,并可能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

四. 我的建议

我建议在开具和作废发票时,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税务部门的规定,确保所有操作都是基于真实合法的交易和商业理由。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作废发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作废操作,并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同时,要警惕任何形式的虚开发票行为,以免触犯法律红线。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