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隐瞒国籍是违法的。具体来说:
违反国籍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相关规定,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作为公职人员,应当如实申报自己的国籍情况。隐瞒国籍,尤其是拥有双重国籍而不申报,违反了国籍法的基本规定。
违反组织纪律: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作为公职人员,需要遵守严格的组织纪律。隐瞒国籍属于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组织纪律,损害了公职人员的形象和公信力。
可能涉及其他违法行为:隐瞒国籍往往与其他违法行为相关联,如利用外国国籍或境外身份进行不正当的经济活动、逃避法律监管等。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法律后果:对于隐瞒国籍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根据其情节轻重,可能会面临党内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甚至刑事追责等法律后果。同时,其隐瞒国籍的行为也可能导致其公职身份的丧失和相关权益的取消。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隐瞒国籍是违法的,不仅违反了国籍法和组织纪律,还可能涉及其他违法行为,并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建议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务必如实申报自己的国籍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组织纪律,维护公职人员的形象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