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业编人员调入企业后退休并逝世时,其遗属可以享受一定的待遇。这些待遇主要依据的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以及相关的政策文件。
首先,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这个补助金是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这是一个固定的标准,用于帮助遗属处理丧葬事宜。
其次,遗属还可以领取抚恤金。抚恤金的计算方式与缴费年限和已领取的养老金年限有关。具体来说,缴费年限为15年的,抚恤金为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个月;缴费年限每多1年,抚恤金就多发放1个月,但最高不超过24个月。同时,退休后每领取1年养老金,抚恤金就少发放1个月,但最低不少于9个月。
此外,如果逝者的个人账户还有余额,那么这个余额也会一并退回给遗属。
需要注意的是,自2021年9月1日起,去世人员不再执行原有的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政策,即其直系亲属不再享受按月支付的抚恤金。
总的来说,事业编调入企业退休后逝世的处理方式主要依据的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及个人账户余额(如有)。这些待遇的发放旨在帮助遗属度过难关,并体现社会对逝者的尊重和关怀。同时,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未来可能会进一步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以更好地保障各类人员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