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嫖娼 会追究单位责任吗-储博刚律师|法行宝
2025-08-11 刑事辩护

公职人员嫖娼,一般不会追究单位责任。但公职人员个人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和组织处理。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责任:

    • 嫖娼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 组织处理:

    • 公职人员(包括事业编制、国企员工)因嫖娼被法律处理后,还会面临组织的进一步处理。
    •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 对于行政机关公务员,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 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的,也将受到相应的处分,直至开除。

综上所述,公职人员嫖娼主要承担的是个人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组织处理,而一般不会追究其所在单位的责任。但请注意,公职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避免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