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依法享有10天年休假。以下是对此规定的详细解读:
年休假天数规定:
-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这里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在同一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以及在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
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
-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年休假的安排与补偿:
-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应依法享有10天年休假。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障职工的休假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建议及时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