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精神病患者打人,其家属被起诉,要驳回申请需证明家属无过错且无赔偿责任。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精神病人的法律责任
-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四条,若精神病人在实施打人行为时,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则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责任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二. 家属的赔偿责任
- 监护职责的考察:要驳回对家属的起诉,需证明家属作为监护人已尽到监护职责,或打人行为并非因监护不力导致。
- 无过错的证明:若家属能证明自己在精神病患者打人前已采取了合理的预防措施,或打人行为是突发且不可预见的,则可能证明家属无过错。
三. 驳回申请的途径
- 提供证据:在诉讼过程中,家属应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已尽监护职责,且打人行为并非因自己的过错导致。
- 法律辩护:通过律师进行专业辩护,强调家属的无过错和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
综上所述,要驳回对精神病患者家属的起诉,关键在于证明家属在监护过程中无过错,且打人行为并非因监护不力所导致。我建议家属积极收集证据,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进行辩护。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