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必须盖公章吗-储英芳律师|法行宝
2025-08-08 劳动纠纷

工伤认定书必须加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这才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工伤认定申请的过程,有一些细节值得注意:

首先,在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此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此时个人申请则不需要单位盖章。

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一系列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这些材料应确保真实、完整,以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决定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进一步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以确保工伤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最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这些决定书必须加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总的来说,工伤认定书的盖章要求是根据申请流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的。在单位申请的情况下需要加盖单位公章,而在个人申请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决定书上,则需要加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