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不同意劳动能力鉴定,法院在判决时会全面审查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和鉴定结论的依据,只要鉴定是在法定程序下合法有效的,通常会被法院采信。具体来说:
审查鉴定程序:法院会首先确认劳动能力鉴定是否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这包括鉴定机构的选择、鉴定流程的每一个环节等,都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若鉴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单纯的不承认是无效的。
考虑复查鉴定:如果公司对鉴定结果存疑,并已在规定时间内(通常是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了再次鉴定申请,且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已作出最终结论,那么法院会依据这一最终结论进行判决。
综合判断证明力: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劳动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为关键证据提交后,法院会全面审查该鉴定结论的证明力。这包括鉴定结论的合理性、科学性以及与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情况等。只要鉴定结论是在法定程序下合法有效的,且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法院通常会采信该鉴定结论,从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法院在判决公司不同意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况时,会综合考虑鉴定程序的合法性、鉴定结论的依据以及与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情况等因素。因此,劳动者在面临此类问题时,应确保鉴定程序的合法合规,并妥善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