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办案补助”的问题,我可以为你提供以下详细解答:
一、核心结论
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办案补助是各地根据相关政策文件,为激发兼职仲裁员的办案积极性而设立的一项补助制度。具体的补助标准、发放方式及经费保障等,均依据当地的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二、具体解答
补助对象:
- 取得兼职仲裁员证书并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任从事调解仲裁工作的兼职仲裁员。
补助标准(以某地区为例):
-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指派兼职仲裁员独任或合议庭办案的,每办结一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包括裁决、调解、撤诉办结案件,不包括仲裁审查确认、其他方式办结案件),独任或首席仲裁员按1000元/件,其他仲裁员按每人500元/件标准发放。
- 审理10人以上集体争议案件的,每名兼职仲裁员在前述标准基础上增加200元/件。
经费保障:
发放办法(以某地区为例):
- 兼职仲裁员办案补助一般每季度发放一次,由兼职仲裁员填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补助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批后发放。
监督管理:
- 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机构要把好案件补助审核关,防止一案多补、老案重补、超标补助、串通当事人拆分案件或不合并立案等作假骗补套取补助、虚报调解成功案件数等弄虚作假行为。
- 一经发现违规行为,除退回全部补助资金外,还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并向全区通报。涉嫌严重违纪、违反犯罪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其他注意事项:
- 不同地区的具体补助标准、发放方式等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的相关政策文件为准。
- 兼职仲裁员在办案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总结
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办案补助是各地为激励兼职仲裁员积极办案而设立的一项制度。具体的补助标准、发放方式等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如果你有其他关于劳动人事争议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