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兼职仲裁员的报酬问题,这通常取决于具体的地区政策和相关规定。以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为例,根据该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以及司法局联合发布的通知,兼职仲裁员的办案补助标准如下:
结论前置:
兼职仲裁员每办结一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独任或首席仲裁员按1000元/件发放补助,其他仲裁员按每人500元/件标准发放。审理10人以上集体争议案件的,每名兼职仲裁员在前述标准基础上增加200元/件。
详细分析:
补助对象:
- 取得兼职仲裁员证书并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任从事调解仲裁工作的兼职仲裁员。
补助标准:
-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指派兼职仲裁员独任或合议庭办案的,每办结一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包括裁决、调解、撤诉办结案件,不包括仲裁审查确认、其他方式办结案件),独任或首席仲裁员按1000元/件发放补助,其他仲裁员按每人500元/件标准发放。
- 审理10人以上集体争议案件的,每名兼职仲裁员在前述标准基础上增加200元/件。
经费保障:
发放办法:
- 兼职仲裁员办案补助一般每季度发放一次,需要填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补助申报表》及相关附件,并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批后发放。
监督管理:
- 为防止作假骗补、套取补助、虚报调解成功案件数等弄虚作假行为,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机构会严格把好案件补助审核关。一经发现违规行为,除退回全部补助资金外,还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并向全区通报。涉嫌严重违纪、违反犯罪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请注意,这只是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的具体标准,其他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你所在地区有具体的规定或政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