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工留薪期上班能否获得双份工资的问题,结论是因地区和具体案情而异,但最新趋势是支持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上班可同时获得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正常工作的工资报酬。
传统观点与实践:
- 传统上,对于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返回公司上班的情况,是否应同时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正常上班工资,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理解。
- 一种观点认为,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工伤保险待遇,保障工伤员工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不以提供劳动为前提;而正常工作的工资是劳动报酬,两者可以兼得。
-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停工留薪期以“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为前提,若员工能返岗上班,则丧失享受基础,兼得会导致不公平。
深圳地区的裁判规则变化:
- 深圳中院曾通过《关于审理工伤保险待遇案件的裁判指引》规定,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回用人单位上班的,停工留薪期仍然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的医疗期确定,但不得同时要求停工留薪期工资和实际工作期间工资,应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择一支持。
- 然而,2025年5月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中,彻底改变了这一裁判规则。新规则认为,停工留薪期待遇是法定的,与劳动者是否提供劳动并无联系。若劳动者在此期间另行提供了劳动,应获得额外的对价。
其他地区的情况:
- 其他地区如合肥、宁夏等地也有类似案例,但裁判结果可能因具体案情和当地司法实践而异。
- 一般来说,如果当地司法实践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那么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上班可能无法同时获得双份工资。
法律建议:
- 对于工伤员工来说,了解当地司法实践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当地支持双份工资,那么可以在停工留薪期内选择上班以获得更多收入。
- 如果当地不支持双份工资,那么员工需要权衡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正常上班工资之间的差额,以及上班可能对身体康复的影响。
- 在任何情况下,都建议工伤员工咨询当地专业律师或劳动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权益保障。
综上所述,停工留薪期上班能否获得双份工资取决于当地司法实践和具体案情。但根据最新趋势,越来越多地区开始支持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上班可同时获得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正常工作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