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合同确实没有调解职能。
在合同纠纷的处理中,市场监督管理局并不承担调解的职能。合同纠纷一般属于民事纠纷,其解决途径主要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其中,调解通常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或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机构进行的。而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其职责范围并不包括合同纠纷的调解。
具体来说,如果合同双方发生争议,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调解,但应当选择具有调解职能的机构,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法院等。此外,双方还可以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仲裁也不是双方的选择,那么最后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合同没有调解职能,合同纠纷的解决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如有任何合同纠纷相关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