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放弃买社保是不合法的。
社保缴纳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应尽的义务,具有强制性,不能通过约定来排除适用。即使劳动者签署了《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这样的承诺也是无效的,因为任何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及约定均属违反法律规定的无效法律行为。
从法律条文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和第六十条也分别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因此,无论劳动者是否基于自愿,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都是违法的。对劳动者而言,放弃缴纳社保会导致在到达退休年龄后无法领取养老保险金,患病时医疗报销受影响,面对失业、工伤时也无法获得社保待遇。此外,社保还与许多社会福利或政策挂钩,如购房、子女入学、落户等,不缴纳社保会给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综上所述,建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依法履行社保缴纳义务,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