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两高一低指的是什么-孙乐洋律师|法行宝
2025-08-07 行政纠纷

行政诉讼中的“两高一低”指的是:上诉率高、申请再审率高、服判息诉率低。

这一说法反映了行政诉讼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的某种现状,即当事人对行政案件的判决结果往往存在较大的争议,导致上诉和申请再审的比例较高,而服从判决、息诉的比例相对较低。这种情况的存在,可能与行政诉讼案件的复杂性、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司法审判的公正性等多种因素有关。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需要共同努力,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加强行政审判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提高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和规范化程度,以及加强诉源治理和府院联动等机制,以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提高服判息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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