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中的“两高一低”指的是:上诉率高、申请再审率高、服判息诉率低。
这一说法是行政审判工作发展中遇到的老问题,长期困扰着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具体来说:
针对这一问题,各级法院和行政机关都在积极寻求解决之道,如通过加强行政审判理念现代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诉源治理和府院联动等方式,力求降低上诉率和申请再审率,提高服判息诉率,从而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提升人民群众在行政诉讼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