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吸投资人之间转让债权的效力问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细致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非吸”的含义。非吸,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许可擅自吸纳公众资金的行为。这种类型的资金显然属于违法所得范畴之内。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产生的债权,法律上有着严格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产生的债权通常情况下是不得进行转让的。这是因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本身违反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是违法行为。如果允许由此产生的债权进行转让,那么不仅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还可能破坏司法制度的稳定,严重干扰案件的公正公平处理,进而对受害者的经济损失补偿造成不良影响。
进一步地,从债权转让的合法性条件来看,《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存在例外情况。其中就包括“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产生的债权,显然属于这一类别。
此外,《刑法》也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并设定了相应的刑罚。这进一步体现了法律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因此,从刑事法律的角度来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产生的债权也是不得进行转让的。
综上所述,非吸投资人之间转让债权是无效的。这是因为这种行为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破坏了司法制度的稳定,且干扰了案件的公正公平处理。因此,建议投资者在面临类似情况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寻求合法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