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家暴有出警记录但是没立案怎么办”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家暴的出警记录本身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它属于书证的一种,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即使警方没有立案,出警记录仍然具有一定的证明力。您可以尝试查询并获取这份出警记录的复印件,作为后续维权或诉讼的证据之一。
关于警方未立案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进一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向警方申请复议:
- 您可以向负责处理的警方索要一份关于不予立案的书面声明,详细了解他们做出这一决定的具体原因。
- 基于这份声明,您有权向上一级公安部门提交复议申请,要求重新审查并纠正不立案的决定。
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
- 如果警方复议后仍然坚持不立案,您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
- 检察院会依法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进行监督,如果认为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并在审查后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自行收集更多证据并再次报案:
- 若家暴证据不足导致警方不立案,您可以自行收集更多证据,如就医记录(包括伤处照片、诊断证明等)、邻居或亲友的证人证言、家暴发生时的录音录像等。
- 收集到足够证据后,您可以再次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其立案处理。
寻求其他机构的帮助:
- 您还可以向当地的妇女联合会、社区服务机构等寻求帮助,他们能提供专业的支持和协助。
- 这些机构还可以协助您收集证据,提供法律援助,以及提供其他有用的资源和支持。
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 如果警方和检察院均未能促使立案,您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施暴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同时,您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预防家暴的再次发生。
综上所述,即使家暴有出警记录但未立案,您仍然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方式,并积极收集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如果您在维权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