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企业职工能否劳务派遣,需根据具体岗位来判断。
关键岗位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 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直接承担药品质量责任的相关岗位人员,如质量管理、验收、养护、采购等,须相对稳定,以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稳定运行。因此,这些关键岗位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可使用劳务派遣:
-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用工单位)可以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但仅限于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因此,药品生产企业的其他非关键性、非直接承担药品质量责任的岗位,如行政、后勤、销售等,若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则可以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综上所述,药品生产企业职工能否劳务派遣,需根据具体岗位的性质和职责来判断。关键岗位由于直接承担药品质量责任,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而其他非关键性、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要求的岗位,则可以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具体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