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多报销差旅费属违反规定-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5-08-06 行政纠纷

行政事业单位多报销差旅费确实属于违反规定的行为。

首先,从纪律角度讲,多报销差旅费违反了廉洁纪律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实质上是骗取公共财产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也破坏了财务制度的严肃性。如果数额较大,还可能构成犯罪,面临刑事处罚。即使报销的钱主要用于工作性质,也必须按规定报销,不能超出标准或范围。

其次,从法律角度讲,《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违反规定在公务接待、公务交通、会议活动、办公用房以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超标准、超范围的,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这一规定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行为划定了红线,多报销差旅费显然属于违反该规定的行为。

因此,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应严格遵守差旅费报销规定,确保报销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违规操作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具体解释,应及时咨询财务部门或行政人员,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