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烟草不予许可上有错误又重新补发有法律效果吗”这一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烟草不予许可决定书的错误及其后续补发的法律效果,主要取决于具体的错误性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补发决定的具体内容。
错误性质的分析:
- 如果错误是由于行政机关的疏忽或笔误等轻微错误造成的,并且这种错误不影响不予许可决定的实质性内容,那么补发更正后的决定书通常只是为了修正形式上的瑕疵,其法律效果与原始决定书相同。
- 如果错误涉及不予许可的实质性条件或依据,如申请人实际上符合许可条件但错误地被拒绝,那么补发更正后的决定书可能意味着原不予许可决定的撤销,并重新作出许可决定,此时补发的决定书具有全新的法律效果。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时,应当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决定的正确性。如果发现错误,应当及时更正。
- 补发更正后的决定书应当明确说明原决定书中的错误内容、更正的理由以及更正后的决定结果。
补发决定的具体内容:
- 补发决定书应当明确表述是“更正”还是“撤销并重作”原不予许可决定。
- 如果补发决定书是“更正”原决定,那么其法律效果主要是修正原决定中的错误,不影响原决定的实质性内容。
- 如果补发决定书是“撤销并重作”原决定,那么其法律效果是撤销原不予许可决定,并重新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综上所述,烟草不予许可上有错误又重新补发的法律效果,需要根据错误的性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补发决定的具体内容来综合判断。如果您具体描述了错误的性质和补发决定的内容,我可以为您提供更具体的法律分析和建议。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