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有履行完毕如何结算-王琳律师|法行宝
2025-08-05 合同纠纷

当合同没有履行完毕时,如何结算取决于合同中的具体约定以及实际的履行情况。以下是从多个角度对这一问题的全面分析:

一、合同约定的优先性

如果合同中对未履行完合同的结算情形有明确、具体的约定,如违约金计算方式、部分履行时的价款计算方法等,应优先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这包括:

  1. 违约金条款:若合同规定了违约金,违约方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2. 部分履行的价款计算:按照已履行部分占总合同义务的比例来计算价款,如建设工程合同中完成80%工程则应支付80%的工程款。

二、法定结算方式

若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1. 已履行部分的结算:

    • 非违约方应支付已履行且合格部分的对应价款。
    • 若履行部分不合格,违约方可能需承担减少价款、修理、更换、重做等责任。
  2. 未履行部分的处理:

    • 守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要求继续履行。
    • 解除合同后,尚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已履行的部分可根据情况请求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
    • 若合同可继续履行且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违约方应继续履行并承担迟延履行造成的损失。

三、违约责任的承担

  1. 违约金的支付:按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支付违约金。
  2. 损失赔偿:违约方需赔偿因未履行完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 抗辩权的行使:若未履行完合同的一方有合理的抗辩事由,如对方履行存在重大瑕疵,可能需要重新评估结算方式和违约责任。
  2. 合同解除与结算: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解除时,结算方式应根据双方协商或法律规定进行。

综上所述,合同没有履行完毕时的结算方式需综合考虑合同条款、违约责任、特殊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双方首先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确保结算方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若协商不成,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