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并不能免除赡养老人的义务。
在我国,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的公民应尽的义务,被赡养是老年人应当享有的权利。这一义务并不因移民而改变。《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也进一步指出,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因此,无论子女是否移民,都应当尽力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提供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如果子女未能履行这一义务,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用。
综上所述,移民并不能成为免除赡养老人义务的理由。子女应当铭记自己的法律责任,尽力照顾和赡养年迈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