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损害他人财物监护人要赔偿吗-汪小波律师|法行宝
2025-08-05 侵权纠纷

未成年损害他人财物,监护人确实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来说:

  1. 民事责任方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若监护人已尽监护职责,可减轻其责任。
    •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时,首先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再由监护人赔偿。
  2. 实际案例:

    • 例如,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两名未成年人因实施盗窃行为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于张某和王某年龄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最终由二被告监护人当庭赔偿原告损失。
  3. 特殊情况说明:

    • 如果未成年人有自己的财产,如压岁钱、受赠财产等,应先以其财产赔偿,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补足。
    • 赔偿范围包括财产的直接损失,如损坏物品的修复费用或重置费用等。
  4. 法律建议:

    • 监护人应积极与受损方沟通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能会面临诉讼,届时需遵循法院判决履行赔偿义务。
    • 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应担负起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正确管教孩子,引导孩子遵纪守法,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综上所述,未成年损害他人财物时,其监护人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您在此类问题上遇到困难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