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甲方办公室赖着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一. 该行为可能构成扰乱单位秩序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分析说明:去甲方办公室赖着,若影响了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使其无法正常进行工作,就构成了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处罚。
二. 该行为可能构成侵犯他人财产权或人身权
法律依据:若赖在甲方办公室不走,甚至采取过激行为,如损坏财物、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财产权、人身权保护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侵犯财产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相关规定。
分析说明:在甲方办公室赖着,若对甲方的财产造成损害,或限制了甲方工作人员的人身自由,就构成了对他人财产权或人身权的侵犯,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我的观点:因此,去甲方办公室赖着不仅不能解决工程款欠款问题,反而可能使自己陷入法律困境。我建议采取合法途径解决欠款问题,如与甲方协商、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