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年工假是违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带薪年休假是职工的权利,且由国家强制执行。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如果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假,也不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违法行为。
进一步来说,如果职工符合年休假条件,且提前合理时间向单位提出休假申请,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批准,这同样构成违法。职工在此情况下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并且在经职工本人同意后,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但此时,单位需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虽然单位未批准年假,但由于给予了相应的补偿,因此不构成违法。
综上所述,单位不给年工假是违法的,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并给予了相应的补偿。职工在遇到单位不批年假问题时,应先了解自身权益,然后根据实际情况与单位协商或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果你有更具体的情况或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