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情况不构成重婚罪。下面是我对您问题的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是指法律上的婚姻,即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婚姻。
现在,我们来看您的情况。您和妻子已经有一本结婚证,这是您们的合法婚姻。而您提到的另一本以您外甥女的身份信息办理的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这是无效的。因为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自愿,且必须达到法定婚龄,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办理的结婚证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既然以您外甥女的身份信息办理的结婚证无效,那么您就不存在同时有两个法律上的婚姻关系的情形。因此,您的情况不构成重婚罪。
不过,我需要提醒您的是,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办理结婚证是违法行为,可能会对您和您的家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法律后果。建议您尽快向相关部门说明情况,并撤销该无效婚姻。
总之,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您的情况不构成重婚罪。但请您务必注意遵守法律法规,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或疑问,可以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