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肇事逃逸,一般情况下应由公司赔偿,但公司在赔偿后有权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司机追偿。下面我为您详细解释:
赔偿责任主体: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在公交车肇事逃逸的情况下,赔偿责任首先应由公交公司承担。
追偿权:
- 公交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如果司机在事故中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公司有权向该司机追偿。这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司机过失行为的一种制约。
实际情况考量:
- 当然,在具体案件中,还需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赔偿责任的具体分配。比如,司机的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事故发生时公交车是否处于运营状态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赔偿责任的判定。
综上所述,公交车肇事逃逸时,赔偿责任主要由公交公司承担,但公司在赔偿后有权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司机追偿。如果您或您的亲友遇到了类似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