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公安立案后,会计凭证不能隐匿。
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 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分析说明:
- 在职务侵占罪公安立案后,如果相关会计凭证被隐匿,将可能触犯上述法律规定,构成隐匿会计凭证罪,面临刑事追诉。
-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会依法进行侦查,调取相关证据,包括会计凭证。因此,隐匿会计凭证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而且无助于解决案件,反而可能加重自身的法律责任。
法律建议:
- 如果面临公安机关的调查,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包括会计凭证。
- 如果担心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利和应对策略。
- 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试图通过隐匿证据来逃避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职务侵占罪公安立案后,会计凭证不能隐匿。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如实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如果有任何法律问题或疑虑,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