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伤亡事故处理的正确说法,可以参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的相关内容。以下是对该规定中关于事故处理部分的详细解读:
首先,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也应立即报告给相关部门,包括企业主管部门、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以及工会。
其次,事故的调查工作至关重要。对于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相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而对于死亡事故,则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死亡事故的调查则更为严格,需要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最终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在事故处理方面,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对于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如果构成犯罪,则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规定还明确指出了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行为,以及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或刑事追责。
最后,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一般情况下,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综上所述,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必须遵循及时报告、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以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并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