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就业配偶”这一术语,在特定的政策或法律语境中,通常指的是那些没有固定职业或未参与社会就业的人员,且他们是某类特定群体(如军人、公务员等)的配偶。关于“未就业配偶”是否包括退休人员,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政策或法律条文来判断。
以您提供的关于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通知为例,该通知主要关注的是随军但未就业的军人配偶的养老保险问题。从通知的内容来看,“未就业随军配偶”指的是那些随军但并未在地方或军队就业的军人配偶。而退休人员,无论是否曾随军或是否就业,其养老关系通常已经根据国家的退休政策进行了安排,因此他们不属于“未就业配偶”的范畴。
换句话说,退休人员已经享受了退休待遇,其养老关系与未就业的配偶是不同的。未就业配偶的养老关系需要特别的政策来安排,以确保他们在未来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养老保障。而退休人员则已经根据国家的退休政策,享受到了相应的养老待遇。
因此,从政策的角度来看,“未就业配偶”通常不包括退休人员。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或政策问题,建议咨询相关的法律或政策专家,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