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版面标注食品真实属性名称,若未按规定进行,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具体分析如下:
一.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这款规定明确了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明的内容,其中就包括食品的名称,即其真实属性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这一条款规定了对于标签存在瑕疵的处罚措施。
二. 具体分析
三. 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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