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贷转贷如果收利息合法吗-刘经纬律师|法行宝
2025-03-21 经济纠纷

以贷转贷收利息的行为,如果涉及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则该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收利息的行为也不合法。

一. 以贷转贷收利息的合法性分析

  1. 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的情形: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因此收利息的行为也不合法。
  2.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 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产生的法律后果是返还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并赔偿损失。
    • 这意味着,以贷转贷收取的利息差额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出借人无法实现赚取利息差额的目的。

二. 实际案例说明:

  • 以张某和刘某的借贷纠纷为例,张某从银行贷款后转借给刘某,并收取高于银行贷款的利息。法院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因此判定其与刘某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刘某仅需偿还张某因贷款产生的本息差额,而无需支付张某所期望的高额利息。

我的观点:以贷转贷收利息的行为,在涉及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并高利转贷的情况下,是不合法的。出借人应量力而行,不要试图举债或贷款再转借给他人营利,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