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催告书可以送达受委托人,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首先,根据行政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催告书作为行政机关在强制执行前对当事人进行催告的法律文书,其送达方式应当遵循法定的送达程序。在送达过程中,如果当事人本人无法签收,行政机关可以尝试将催告书送达给其受委托人。
然而,这一做法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受委托人已经离职或无法代为接收催告书,行政机关应当采取其他合法的送达方式,如直接送达给当事人本人或采取公告送达等方式。
综上所述,行政催告书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送达受委托人,但行政机关必须确保送达方式的合法性和送达效果的确认。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