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无权限制劳动者参加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也明确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条同样强调了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不仅无权限制劳动者参加工会,反而应当尊重并保障劳动者的这一权利。如果用人单位试图限制或阻挠劳动者参加工会,将可能面临法律上的责任。因此,劳动者在面临此类问题时,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以向工会或相关部门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