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加工产品不写生产商是会受到相应处罚的。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且要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这是法律对产品标识的明确要求,旨在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具体来说:
法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包括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在内的多项要求。
处罚情况:
- 如果代加工产品未标注生产商,将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可能会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等。
- 此外,如果因未标注生产商而导致消费者无法追溯产品质量问题,生产者还可能面临消费者的索赔和法律责任。
实际案例:
- 在实际案例中,有企业因委托加工产品未标注受托方(即实际生产商)名称和地址而被消费者提起诉讼,虽然最终法院未认定构成消费欺诈,但企业仍因未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标注而承担了一定的法律责任。
因此,作为生产者或委托方,在代加工产品中必须依法标注生产商信息,以确保产品的合法性和消费者的权益。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可以直接向我提问,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解答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