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上班途中发生车祸责任在我,养伤期间单位是否给出工资”的问题,我首先给出一个明确的结论:若您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并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当按原工资福利待遇给您发工资。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解释:
法律依据与前提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要被认定为工伤,需满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若您在车祸中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单位也就无需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
停工留薪期与工资标准
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期限需根据您的伤情、治疗情况等,由医疗机构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您的工资标准应为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正常工作时享有的所有收入,通常按照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伤残等级评定后的待遇
停工留薪期满后,您应进行伤残等级评定。评定伤残等级后,将停发原待遇,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例如,一至四级伤残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建议与注意事项
综上所述,若您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并被认定为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内享有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权利。希望这些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