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工伤没有评上伤残等级,劳动者依然有权获得多项赔偿。具体来说,你可以索要以下赔偿:
医疗待遇:
- 医疗费:涵盖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若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及住院服务标准,这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出部分由谁承担,实践中各地处理不一,多数地区由工伤职工自行承担。
- 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当地规定,如北京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按住院天数计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交通食宿费:若需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且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同意,所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康复治疗费: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若符合规定,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待遇:
- 在停工留薪期内,你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辅助器具费:
- 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所需费用按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生活护理费:
- 若生活不能自理,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单位未安排护理,则应按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支付护理费。
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上述所有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你可以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请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护理证明等,以便在需要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