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复查伤残等级升级判例-林春凯律师|法行宝
2025-07-31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职业病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复查伤残等级升级判例”问题,以下是一个相关案例的分析和解答。

案例背景

张某原为某公司的电焊工,2014年1月与公司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并由公司向张某一次性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等款项。然而,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3个月内,张某被诊断为电焊工尘肺一期,随后被鉴定为职业病致残程度七级。基于此,张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恢复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仲裁与诉讼过程

  1. 劳动仲裁:仲裁委没有支持张某的请求。
  2. 一审诉讼:一审法院同样没有支持张某的请求。
  3. 二审诉讼: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确认张某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自解除之日起恢复,直至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日止。

法律依据与判决理由

  1. 《职业病防治法》:该法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组织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而免除。
  2. 判决理由:由于张某在解除劳动关系前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且其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并致残,因此二审法院认为,即使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该解除协议也应认定无效。法院据此恢复张某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至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日止。

判例意义

  1. 恢复劳动关系:此判例表明,在特定情况下(如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即使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仍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2. 工伤保险待遇:恢复劳动关系至伤残等级鉴定日,意味着劳动者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获得由工伤保险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对您的启示

对于职业病职工而言,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前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且之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并致残,那么即使双方已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仍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因此,用人单位在解除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时,应特别谨慎,并确保已履行所有法定义务。

综上所述,职业病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复查伤残等级升级判例表明,在特定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既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也是对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