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签了3年劳动合同后又做了5年没有签合同如何赔偿”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而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您的情况中,您在签了3年劳动合同后又工作了5年没有签合同。这意味着,在最初的3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但并未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因此,您可以主张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即最初的未签合同的一年内)的双倍工资赔偿,这一赔偿的计算期限最长为11个月。
另外,由于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在此之后仍然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违反了相关规定,那么您还可以主张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的双倍工资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双倍工资的主张有时效限制,一般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如果您在时效内主张了权利,时效会中断并重新计算;如果超过了时效,则可能面临无法获得支持的风险。
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建议您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的来说,您的赔偿主张应基于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并需要注意时效限制和程序规定。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