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资质延续非注册人员业绩必须是已竣工的吗-魏正才律师|法行宝
2025-03-21 合同纠纷

设计资质延续时,非注册人员的业绩确实必须是已竣工的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一. 非注册人员业绩的要求

  1. 根据相关政策问答,工程设计资质延续时,对企业业绩有明确要求,即企业业绩必须是竣工投产的或者是已经试运行的。这一要求同样适用于非注册人员的业绩。
  2. 非注册人员的业绩,作为资质延续的重要考量因素,必须满足已竣工的条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二. 相关法规及政策依据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布的政策问答中明确指出,未建成的项目不能作为企业业绩进行认定,无论是注册人员还是非注册人员,其业绩都必须是竣工投产的或已经试运行的。
  • 这一规定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政策相一致,强调了企业业绩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 实例说明

  • 例如,某工程设计企业在申请资质延续时,其非注册人员提供了一项尚未竣工的项目作为业绩。根据相关规定,这项业绩将不能被认可,因为该项目尚未竣工,无法证明其设计质量和实际效果。因此,企业在申请资质延续时,必须确保提供的非注册人员业绩是已竣工的项目。

综上所述,设计资质延续时,非注册人员的业绩必须是已竣工的项目,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这一要求是基于对企业业绩真实性和有效性的考量,也是确保工程设计质量和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措施。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