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条例实施后可以有哪些优惠-赵江峰律师|法行宝
2025-03-21 公司事务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后,并非所有优惠都被禁止,符合条件的特定优惠政策仍可继续存在和实施。具体分析如下:

一. 优惠政策的调整与优化

  1. 禁止特定优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明令禁止政策制定机关为特定经营主体提供税收优惠政策或实施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与补贴,旨在消除市场中的不公平竞争因素。

  2. 合法合规的优惠可保留:那些基于合法、合理且符合公共利益的优惠政策,在经过严格的公平竞争审查后,仍是可以继续存在和实施的。例如,能够促进当地的产业结构优化、带动就业和经济增长、具有明确社会公共利益目标的优惠政策,在符合相关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是可以被保留和执行的。

二. 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

  • 不论《条例》实施状况如何,当前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扶持并未受到影响。小规模纳税人不仅继续享受国家发布的增值税、所得税减征,还可以同时享受地方扶持。
  • 具体优惠包括:对于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实际税负仅为5%;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

三. 部分地方政策仍留有空间

  • 随着税收制度的逐渐完善和监管力量的加强,虽然核定征收政策在全面收紧,但在这特殊阶段,部分地方还是会留出一定的空间余地,如允许月开普票10万以内、年不超过120万的个体户享受双免政策(即免征增值税和个税)。

我建议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应强化业务真实性管理,确保每一笔交易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循,并紧跟政策动态,确保合规运营。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