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伤一级单位索赔什么”的问题,以下是我作为专业律师的详细解答:
工伤一级,单位需承担多项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需按规定支付27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90%作为伤残津贴。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生活护理费:若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单位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一级伤残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安装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适当延长。
医疗费用:职工因工伤需要治疗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承担。
其他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等也按规定支付。
若终止劳动关系,单位还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来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0至2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0至5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工伤一级单位需承担的赔偿责任非常全面,涵盖了工伤职工的多个方面。若您或您的亲友遭遇此类情况,请务必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