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工作后边再补休 算加班费吗-王慎云律师|法行宝
2025-07-29 劳动纠纷

法定节假日工作后边再补休,仍然需要支付加班费。

详细分析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一规定是强制性的,且法律并未提供通过补休来替代支付加班费的选择。因此,即使在法定节假日后安排了补休,用人单位也必须依法支付加班费。

具体来说,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1. 日工资基数 = 月工资收入 ÷ 21.75天(月计薪天数);
  2. 小时工资基数 = 日工资基数 ÷ 8小时;
  3.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 日工资基数 × 加班天数 × 3倍。

例如,如果某劳动者的月工资为6000元,且在春节法定节假日加班了2天,那么他的加班工资应为:6000元 ÷ 21.75天 × 2天 × 3倍 = 1655.17元。

综上所述,法定节假日加班后,无论是否补休,用人单位都必须支付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有权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的加班费。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