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合意达成但实物没有交付,合同一般也是成立的。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
合同成立的要件:
-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的成立需要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
- 合意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表现,只要能够证明当事人双方有明确的、相互对应的意思表示即可。
实物交付与合同成立的关系:
- 实物交付通常是合同履行的一个环节,而不是合同成立的要件。
- 除非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否则实物未交付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特殊情况下的合同成立:
- 如果合同是附生效条件的,那么即使合意达成,也需要满足生效条件后合同才成立。
- 如果合同是附期限的,那么在期限到来之前,合同虽然成立但尚未生效。
法律后果:
- 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 如果一方未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合同合意达成后,即使实物没有交付,合同一般也是成立的。当然,具体还需要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来判断。如果你有更具体的合同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