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承认诈骗,若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也算诈骗。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判断是否构成诈骗,需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考量:
主观上: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即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他人财物,且这种获取是非法、不正当的。如果行为人因误解或其他正当理由获取财物,即使其后来承认,也不能认定为诈骗。
客观上: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且该行为导致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了财产。同时,诈骗数额需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如果行为人承认诈骗的同时,存在上述符合诈骗罪构成的客观行为,就构成诈骗罪。
例如,甲编造谎言欺骗乙,使乙信以为真并交付财物,之后甲承认该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甲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当认定为诈骗。
自己承认诈骗只是案件中的一个情节,它不能改变诈骗行为的本质。最终是否认定为诈骗,需综合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是否符合诈骗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如果符合,即使行为人承认,也依然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