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机构在为患者注射前依据法律规定需要签定告知书吗-金尚江律师|法行宝
2025-07-29 医疗纠纷

是的,医疗美容机构在为患者注射前依据法律规定需要签定告知书。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执业医师对就医者实施治疗前,必须向就医者本人或亲属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并取得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就医者在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前,能够充分了解治疗的相关信息,从而做出明智的决策。

同时,《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也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对于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如注射肉毒素等医疗美容项目,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如果医疗美容机构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将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诸暨市某医疗美容诊所因未向就医者提供知情同意材料,被卫生健康局处以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因此,为了确保医疗美容服务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医疗美容机构在为患者注射前必须签定告知书,并详细告知治疗的相关信息。这也是保护就医者合法权益、预防医疗纠纷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