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的法律依据主要源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 法律依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制定本办法。该条款明确指出了制定该办法的目的和依据,确立了发改部门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中的法律地位。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管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该条款进一步明确了发改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的适用范围。
二. 发改部门的具体职责
三. 总结
综上所述,发改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的法律依据主要源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发改部门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中的法律地位、适用范围以及具体职责,为发改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