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权或者职务的影响 为配偶 子女谋利要不要退钱收缴-吴勇波律师|法行宝
2025-03-19 刑事辩护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的影响为配偶、子女谋利,若涉及违法所得,确实需要退钱收缴。

一. 党纪国法明确规定需退缴违法所得

  1. 党纪层面: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干部若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等亲属谋取利益,并因此收受他人财物,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对于收受的财物,应当予以收缴。

  2. 法律层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配偶、子女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受贿罪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对于收受的财物也应当予以追缴。这体现了法律对违法所得的严厉打击和不容姑息的态度。

二. 退缴违法所得是法律义务

  • 利用职权或职务为配偶、子女谋利并收受财物,不仅违反了党纪国法,也损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因此,退缴违法所得是违法者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也是对其违法行为的纠正和惩罚。

三. 实际案例中的退缴情况

  • 在实际案例中,如安徽省淮北市委原副书记操隆山、贵州省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陈代文等,均因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而被查处。在这些案件中,对于违法所得的财物,均依法进行了收缴。

我建议:若您或您身边的人存在利用职权或职务为配偶、子女谋利的情况,并因此收受了财物,应尽快主动向相关部门说明情况并退缴违法所得。这不仅是遵守党纪国法的表现,也是对自己和家人的负责。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